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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直吵個不停的廢死話題,好像一直都停不了延燒的趨勢!不過因為這個話題的討論,這一篇,又爆出了贊成廢除死刑的法律系教授,怒告三十幾個網友對他的批評!

 

網路上流傳的,大概就這段影片,根據該教授的說法,表示「媒體剪接了對話」!

 

三四點不睡覺,所以被網友姦殺,被這教授說的其實不是兇手的錯,好像、似乎變成了父母沒管好自己的女兒,沒注意到這麼晚還在上網,害了這兇手「有了姦殺意圖與行為」?!中華民國哪一條法律有規定,超過凌晨三點不睡覺還上網的,出門被殺被搶,檢察官將對父母提起公訴?而兇手以「推行全民護肝行動有功」需加以表揚?!

廢除或是不廢除死刑,天天早就寫文表述過自己的意見!這裡就沒啥好再贅述;只是這件事情,讓天天對於現在高知識份子的兩套標準感覺很莫名?!

滿口要廢除死刑,高道德標準的言論,對於定讞的死刑犯奔走包容,忽略在程序上該有修法與被害人家屬的感受;對於網路上的批評,卻立刻以本身法學專業予以回擊!?

學法律的人動輒以法律學養、資源來恫嚇任何反對自己的標的物,另外一面卻又領著通告費、利用媒體的發聲機會,闡述自己為了死刑犯的活路,有著多超然清高的主張?

該教授因為網路上反對的聲音而提告,這當然是他的權利,沒有人可以阻止另外一位公民行使自己該有的權利,只是感覺這教授給人的感覺,就是「衝突與兩套標準」!

如果說網民的發言,每一個都要告,那媒體不是剪接的你的話語,怎麼不去告媒體?還是挑軟的吃?

不過在另外一方面,其實許多人也應該學著理性去討論與發表意見,對於「許多的攻擊性言論」,最好是要避免,「走過必留下痕跡」!言論自由,不應該包含人身攻擊。

戒之、慎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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